.4矿物掺合料
4.1 用于混凝土中的矿物掺合料可包括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沸石粉、钢渣粉、磷渣粉;可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矿物掺合料按一定比例混合使用。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的有关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⒁ 6的有关规走,钢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揖凝土中的钢渣粉》GB/T⒛妁1的有关规定,其他矿物掺合料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满足混凝土性能要求;矿物掺合料的放射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ss66的有关规定。
4.2 粉煤灰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和三氧化硫含量,C类粉煤灰的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游离氧化钙含量和安定性;粒化高炉矿渣粉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比表面积、活性指数和流动度比;钢渣粉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比表面积、活性指数t流动度比、游离氧化钙含量、三氧化硫含量、氧化镁含量和安定性;磷渣粉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细度、活性指数、流动度比、五氧化二磷含量和安定性;硅灰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比表面积和二氧化硅含量。矿物掺合料的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放射性。
4.3 矿物掺合料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掺用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
2 在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的种类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3 矿物掺合料宜与高效减水剂同时使用。
4 对于高强混凝土或有抗渗、抗冻、抗腐蚀、耐磨等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不宜采用低于Ⅱ级的粉煤灰。
5 对于高强混凝土和有耐腐蚀要求的混凝土,当需要采用硅灰时,不宜采用二氧化硅含量小于gO%的硅灰。
2.5 外加剂
甲.5.1 外加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⒛%、《混凝土防冻剂》JC留5和《混凝土膨胀剂》GB⒛绍9的有关规定。
5.2 外加剂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掺外加剂混凝土性能和外加剂匀质性两方面,混凝土性能方面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减水率1凝结时间差和抗压强度比,外加剂匀质性方面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pH值、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引气剂和引气减水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含气量;防冻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含气量和50次冻融强度损失率比;膨胀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凝结时间、限制膨胀率和抗压强度。
5.3 外加剂的应用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sOu9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Ⅱ 1 在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时,外加剂应与水泥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其种类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2 高强混凝土宜采用高性能减水剂;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宜采用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缓凝剂或缓凝减水剂;混凝土冬期施工可采用防冻剂。
3 外加剂中的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应满足混凝土设计要求。
4 宜采用液态外加剂。
2。6 水
.6.1 混凝土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s3的有关规定。
.6.2 混凝土用水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pH值、不溶物含量、可溶物含量、硫酸根离子含量、氯离子含量、水泥凝结时间差和水泥胶砂强度比。当混凝土骨料为碱活性时,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碱含量。